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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電子科技學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25-09-15 14:39
我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復試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科學選拔,擇優錄取。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政審及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組織管理
在學院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安排,成立相關復試組織機構,負責接收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制定、實施、督查等相關工作。
三、復試安排
復試重點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以及專業素養、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創新潛質等。
(一)復試時間
學院根據申請學生情況及時遴選,發送復試通知,分批次組織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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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批次 |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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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次 |
心理健康測試、機試 |
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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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
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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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次 |
心理健康測試、機試 |
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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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
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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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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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復試內容
1.復試包括專業能力測試和綜合能力測試、心理健康測試。
2.專業能力測試(機試)考核程序設計內容。
3.綜合能力測試(面試)考查學生多方面的綜合素質,著重考查學生思想品德、科研創新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考生知識背景等。
4.所有復試考生需參加心理健康測試,心理健康測試不計入復試成績,僅作為參考依據,不參評考生不予錄取。
(三)復試錄取辦法
1.復試不合格者(復試成績<60分)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機試成績(總分20分)+面試成績(總分80分)。
3.復試合格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并接受復試通知,學院分專業按照考生復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發送待錄取通知;復試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4.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專項計劃專項使用。
5.如有必要,經北京教育考試院同意,學院組織對考生再次復試。
(四)復試確認方式
接到我院發出的復試通知后,按指定問卷完成復試確認手續,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時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得參加復試。
(五)復試費用
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2〕1358號),參加復試考生每人需繳納復試費100元。考生必須在參加復試前完成復試費繳費,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
四、錄取
公示無異議后,我院將組織政審,政審合格者,方可錄取,擬錄取名單將在學院網站公示7日。錄取后不能按時入學的新生,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后,必須及時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否則不予保留。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另需符合:無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雙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4.8(小數視力0.6)。
六、其他
1.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紀委辦公室受理考生投訴,監督電話:010-83635026。郵編:100070,通信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富豐路7號。
2.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研究生招生咨詢電話及聯系方式:010-83635301;gr@besti.edu.cn;